

今年以来,税收领域改革步履铿锵: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落地实施,推动线上线下公平竞争;离境退税服务优化升级,助力境外旅客“买买买”;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全面推行,用税收杠杆撬动绿色动能……一系列举措聚焦关注关切、直击难点痛点,与高质量发展同频共振,汇聚多方合力将改革动能加速转化为发展效能。
反“内卷”:税收环境更公平
今年6月20日,国务院公布实施《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。10月份首次报送工作顺利完成,目前已有超过7000家境内外互联网平台积极履行了涉税信息报送义务。“今年第三季度,绝大多数平台内经营者依法完成了纳税申报,缴纳税款金额同比增长12.7%,纳税遵从度有了较大提高,线上商户平均税负与线下商户的差异明显缩小。”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司长练奇峰表示,对少数自行申报收入明显低于平台报送收入的经营者,税务部门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了提示提醒,其中绝大部分平台内经营者依法进行了更正申报。
随着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不断推进,线上线下公平竞争的环境日渐浓厚,守法合规经营的意识不断增强,纠治“内卷式”无序竞争越来越成为全社会共识。《规定》打破了平台经济“注册地与经营地分离”所带来的信息壁垒,一些平台企业自身不开展实质性经营业务,仅通过帮助其他主体开具发票来虚增平台注册地收入,并以此骗取地方奖补的行为难以遁形,“空壳平台”和“开票经济”的生存空间受到挤压。同时,《规定》实施后,通过“刷单”虚增流量的行为开始减少。“自《规定》公开征求意见以来,相关‘空壳平台’的数量就开始减少,反映出利用平台经济违规招商引资的行为得到了一定的遏制。”练奇峰说。
平台经济合规管理基础进一步夯实。《规定》实施后,一些商户出于合规经营需要,主动要求上游供应商为其开具发票。今年第三季度平台内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发票金额同比增长22%,以往通过不开票压低价格的经营方式正在发生改变。涉税信息报送撬动平台经济“反内卷”和推动产业链上下游联动合规的作用开始显现。同时,一些过去难以发现的问题,如平台内经营者未按规定办理经营主体登记,以及通过隐匿收入、分拆收入、转换收入性质、转变主体身份等方式逃避纳税义务等,也都容易被暴露和发现,为税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分类治理,以合规管理促合规经营提供了良好的基础。
《规定》实施以来,平台内从事配送、运输、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人员,无需报送其收入信息,其日常工作、收入和税负都没有受到影响。之前一些“小哥”担心平台在代扣代缴税款过程中变相多扣费用,或借此转嫁涉税义务增加其负担的问题,税务部门通过加强对平台的监督管理严格予以禁止,后续还将进一步严加督促,切实保护平台上各类“小哥”及家政服务等便民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。
促消费:离境退税更便利
今年以来,国家税务总局会同商务部、财政部、文旅部、海关总署等部门进一步优化离境退税政策和服务,通过降低离境退税“起退点”、调高现金退税限额、放宽商店备案条件并简化备案流程、推广离境退税“即买即退”等举措,持续优化购物体验,积极助力扩大入境消费。今年1月至11月,办理离境退税的境外旅客数量同比增长285%,退税商品销售额和退税额同比增长98.8%。
退税商店数量快速增加。在现行退税商店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基础上,新增加适用于新开办商店的M级,使其在符合其他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也可成为退税商店,进一步推动退税商店扩围增量。今年以来,已新增大连、湖北、吉林、贵州、内蒙古5个政策实施地区,退税商店覆盖28个省(区、市)。截至11月底,全国离境退税商店已达12252家,其中9151家为今年新纳入商店;提供“即买即退”服务的商店超7000家,退税覆盖面持续扩大,更好满足了境外旅客退税需求。
商品种类更加丰富。今年1月至11月,全国离境退税商店销售商品大类达329类,较去年同期增加84类,同比增长近四成。“国货潮品备受青睐,购物吸引力不断提升,以智能手机为代表的国货科技产品和以丝绸、茶叶为代表的国货传统商品销售额和退税额均成倍增长。”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谢文表示。
退税服务创新增效。税务部门通过开通12366多语种智能咨询服务热线,发布17种语言的《境外旅客离境退税指南》,制作万余个视频、图文等宣传产品,组织千余场线上线下培训等方式,全方位为境外旅客提供咨询服务。同时,优化升级退税信息系统,与发票系统互联互通,开发二维码便利措施,退税办理效率提升45%。
为便利购物地与离境地不一致的旅客享受“即买即退”服务,税务部门积极鼓励代理机构“即买即退”异地办理业务互认。截至目前,已有四川、云南、重庆和陕西,北京和天津,上海和苏州,广东和深圳等区域间实现互认办理。为简化退税流程,税务部门探索在北京、上海、重庆、成都、广州等地大型商圈设立“即买即退”集中退付点,境外旅客可实现“多点购物、一点退税”,此外,在上海、杭州等地推出离境退税“掌上办”和支付宝“一键退税”新功能,退税到账更高效。
“下一步,税务部门将继续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落实落细离境退税政策,持续优化退税服务,积极推行全程线上办,不断增强境外旅客购物退税体验,推动境外旅客‘中国游’热度持续提升。”谢文表示。
添绿意:绿色税收更精准
目前,我国已构建起以环境保护税、资源税、耕地占用税、车船税等专门税种“多税共治”,以增值税、消费税、企业所得税、车辆购置税等专项政策“多策共促”,涵盖生产、消费、排放、处理等多个环节的绿色税制体系。
根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,2024年12月1日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在全国范围全面实施。试点以来,税务部门密切加强与财政、水利等部门的沟通,积极深化部门协作,不断完善征管配套措施。今年10月30日,国家税务总局、水利部签署《建立水资源税征管协作机制备忘录》,两部门将进一步深化在信息共享、常态复核、监管信息互用等领域的合作,不断拓展协同共治的深度和广度。
税务部门持续优化申报服务,提供“网上报、掌上报、大厅报”多元申报方式,稳步推动改革落地见效,为推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发挥了积极作用。最新税收数据显示,试点以来新扩围的21个省份水资源税申报户数达到9.4万户,较2024年水资源费缴费户数增长26.9%;水资源税收入189.6亿元,较2024年同期增长18.5%。
税收调节效果进一步显现。水资源税改革后,采取“差异化课税”的调节方式,形成了“超耗多缴税、节水享优惠”的机制。一方面,地下水和特种取用水量明显下降。2025年前三季度,新试点地区地下水计税取水量38.4亿吨,较2024年同期下降了13%;特种取用水量为2832万吨,较2024年同期下降49.7%,较好发挥了水资源税对水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的引导作用;另一方面,企业节水意识和节水改造积极性增强。全国有369户企业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标准,符合享受水资源税优惠政策条件,共减征税款4395万元。
资源税政策实施更加统一规范。2020年9月1日,我国正式实施资源税法。近年来,随着资源税法的深入实施,实际执行中出现了部分税目争议较大、一些应税产品定义不够细化、关联交易价格偏低的判定理由不够明确等问题,有关政策和征管执行口径有待明确。今年11月24日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,明确了资源税有关政策执行口径,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。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、教授李旭红表示,此举是完善绿色税制的重要举措,有利于更好发挥资源税的经济调控作用。
绿色税制效能从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中可见一斑。最新数据显示,2021年至2025年前9个月,京津冀企业因大气污染物达标减排共享受减征环境保护税16.3亿元,京津冀企业每万元GDP相应承担的大气污染物环境保护税成本由18.6元下降至17.6元。京津冀地区高能耗、高排放行业销售收入占制造业企业销售收入比重从2021年的40.6%降至2025年前9个月的34.4%。京津冀三地影响空气质量的主要大气污染物(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等)排放量在2021年至2024年间持续下降,降幅达47.2%。(经济日报记者 董碧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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